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15期),涉及我市2家經營單位:東莞市大嶺山阿輝魚檔和東莞市大嶺山黃記海鮮檔?,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大嶺山阿輝魚檔經營的“金線魚(海水魚)”
?。ㄒ唬〇|莞市大嶺山阿輝魚檔經營的“金線魚(海水魚)”(購進日期:2023-11-28),經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報告》(№:SP2307659)證實,組胺項目不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動物性水產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魚檔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法人員現場未發現不合格批次的“金線魚(海水魚)”,當事人現場未能提涉案批次產品供應商資料、進貨單等資料。經調查,該魚檔購進涉案批次“金線魚(海水魚)”共5kg,其中銷售給抽樣單位3kg,其余的2kg都是銷售給了散客。召回公告已發出,暫無產品召回。
?。ㄈ┪?/span>局已依法對該魚檔進行立案處理。
二、東莞市大嶺山黃記海鮮檔經營的“金鯧魚”、“沙甲”
?。ㄒ唬〇|莞市大嶺山黃記海鮮檔經營的“金鯧魚”(購進日期:2023-11-30)、“沙甲”(購進日期:2023-11-30),經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報告》(№:SP2307659)證實,組胺項目不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動物性水產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海鮮檔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法人員現場未發現不合格批次的“金鯧魚”和“沙甲”,經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報告》(No:SP2306854)、《檢驗報告》(No:SP2306850)證實,均是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現場未能提涉案批次產品供應商資料、進貨單等資料。經調查,該海鮮檔購進涉案批次“金鯧魚”4.3kg、“沙甲”10kg?!敖瘀K魚”銷售給抽樣單位2.15kg,其余的2.15kg都是銷售給了散客?!吧臣住变N售給抽樣單位4.5kg,其余的5.5kg都是銷售給了散客。召回公告已發出,暫無產品召回。
?。ㄈ┪?/span>局已依法對該海鮮檔進行立案處理。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