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4號),涉及東莞市大嶺山老曹蔬菜檔?,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大嶺山老曹蔬菜檔經營的“茄子”
?。ㄒ唬┏闄z基本情況。東莞市大嶺山老曹蔬菜檔經營的“茄子”(購進日期:2023-04-21),克百威項目不合格。
?。ǘυ摬藱n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置情況。東莞市大嶺山老曹蔬菜檔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及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自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積極配合我局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并采取召回措施和書面報告我局召回結果,認真分析查找原因。依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后,決定對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予以減輕行政處罰。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決定:一、對當事人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二、對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處伍佰元(¥500)的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叁佰陸拾元(¥360)。以上罰沒款合計捌佰陸拾元(¥860)?!稏|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3〕260802467號。
?。ㄈ┰蚺挪榧霸摬藱n整改情況。該菜檔自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上述“茄子”從進貨到銷售該檔并無從中添加過任何物質,但因該檔采購時并未查驗供應商資質,所以上述產品克百威項目不合格的原因無法判斷也無法溯源。當事人表示今后會加強進貨查驗,提供質量選品,不從無資質的流通攤販采購產品。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