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得名由來】 古時因盛產蓢草(蘆蒸的俗名),故名曰“大蓢”,后便于書寫,遂將“蓢”寫成“朗”。
【建置沿革】 晉咸和六年(331年)至南北朝梁朝(551年)的古代版圖中已有大朗,以東的黃屋國(現水口村)一度是安懷縣治、東官郡治,立過懷安侯國。據《東莞縣志》記載,明代大朗大部分屬文順鄉第三都,部分屬思德鄉第九都,清代大朗大部分屬京山司第三都,部分屬缺口司第九都。民國初屬東莞縣第三都(后于1933年撤改為東莞縣第三區),抗戰勝利后1945-1949年屬新第三區,新中國成立初期屬第一區、第二區。1953年土改完成后,大朗成立第四區人民政府,1958年成立大朗人民公社,全鎮共有11771戶,52126人。1983年改公社為區公所,1987年撤區改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