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0號),涉及我市一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海辰浩生鮮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干辣椒
?。ㄒ唬〇|莞市海辰浩生鮮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干辣椒(購進日期:2024-07-31),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干辣椒)及采購食品未完全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和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作出處罰,鑒于當事人案發后能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同時,當事人經營的不合格食品除了銷售給檢驗機構用于抽樣檢驗外,沒有對外售出,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符合《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一)、(二)項減輕行政處罰情形。我局對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在法定處罰幅度內減輕處罰。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我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一、對采購食品未完全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二、沒收違法所得222.04元;三、對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干辣椒)的違法行為處1000元的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東市監處罰[2024]121120001號)。
?。ㄈ┰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該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針對不合格的食品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購進涉案批次食品后,在銷售及存放過程中未對涉案批次食品添加二氧化硫相關物質及其他任何物質,因此涉案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是供貨商或生產環節造成的。
?。ㄋ模┢渌枰f明的情況。根據調查所得線索,我局將進一步對不合格食品的來源作調查。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