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7、48號),涉及我市一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常平羅佳源水產店經營的沙甲、白貝
?。ㄒ唬〇|莞市常平羅佳源水產店經營的沙甲、白貝(購進日期:2024-05-23),氯霉素項目不合格。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水產品(沙甲和白貝)以及采購上述水產品時未完全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應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處罰,鑒于當事人初次違法,案發后能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同時,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水產品數量不多,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符合《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一)、(二)項減輕行政處罰情形及第十條作一般行政處罰情形,我局對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在法定處罰幅度內減輕處罰及作一般行政處罰。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我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一、對采購水產品未完全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二、沒收違法所得180元;三、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水產品(沙甲和白貝)的違法行為處800元的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東市監處罰[2024]120717001號)。
?。ㄈ┰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該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針對不合格的食品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購進抽檢不合格批次的沙甲、白貝后,在暫養及銷售的過程中未在沙甲、白貝的水中添加中添加氯霉素及其他任何物質,因此上述批次沙甲、白貝氯霉素項目抽檢不合格是飼養環節造成的。
?。ㄋ模┢渌枰f明的情況。根據調查所得線索,我局將進一步對不合格食品的來源作調查。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