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6號),涉及我市一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常平蘇氏蔬菜檔經營的姜
?。ㄒ唬〇|莞市常平蘇氏蔬菜檔經營的姜(購進日期:2023-05-08),鉛(以Pb計)項目不合格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采購食用農產品未查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以及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應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處罰,鑒于當事人案發后能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同時,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數量不多,貨值金額較小,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符合《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一)、(二)項減輕行政處罰情形。綜合事實和裁量,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一、對采購食用農產品未查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二、對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處500元的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96元(《行政處罰決定》東市監處罰[2023]120724001號)。
?。ㄈ┰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該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針對不合格的食品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
當事人購進上述批次姜后,在銷售及存放的過程中未對上述姜作添加其他任何物質的行為,因此上述批次姜(購進日期:2022-05-08)鉛(以Pb計)項目不合格是種植環節造成的。
?。ㄋ模┢渌枰f明的情況。根據調查所得線索,我局將進一步對不合格食品的來源作調查。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