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常平鎮獎教獎學(征求意見稿)》的公開征求意見
征集單位:常平鎮征集時間:2018-02-05至 2018-02-23
1、為加快推進常平教育事業發展,完善教育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著力打造東莞東部教育中心,結合常平實際,制定本辦法。 *
2、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常平鎮轄區內的學校、幼兒園及其師生。高考成績特別優異的常平戶籍學生,按照本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獎勵。 *
3、本辦法獎勵資金每年由鎮財政設立專項預算資金。 *
4、當年度被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評為全國示范性學校(幼兒園),獎勵學校(幼兒園)20萬元;被評為省級學校(幼兒園),獎勵學校(幼兒園)10萬元;被評為省一級幼兒園,獎勵幼兒園6萬元;被評市一級幼兒園,獎勵幼兒園3萬元。被評為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獎勵學校2萬元。被評為國家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德育示范校、綠色學校、心理健康特色校、體育類單項特色學校等示范性學校,被評為國家級先進單位,獎勵學校(幼兒園)5萬元;被評為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德育示范校、綠色學校、心理健康特色校、體育類單項特色學校等示范性學校,被評為省先進單位,獎勵學校(幼兒園)3萬元;被評為市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德育示范校、綠色學校、心理健康特色校、體育類單項特色學校等示范性學校,被評為市先進單位,獎勵學校(幼兒園)、單位1萬元。(說明:示范性學校,指由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評選的榮譽稱號)。(含常中高中部、東莞市電子商貿學校) *
5、被東莞市教育局評為年度初中教育質量綜合考核優秀單位,分別獎勵學校10萬元。 *
6、設立鎮辦小學年度教育質量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分別獎勵學校5萬、3萬元;設立民辦學校年度教育質量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分別獎勵學校3萬、2萬。設立幼兒園年度教育質量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5名,分別獎勵幼兒園1萬元、5000元、3000元。鎮級才藝節、中華經典、科技活動周等,獲團體特等獎獎1.2萬、一等獎獎0.8萬、二等獎獎0.5萬;三等獎獎0.3萬元。 *
7、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優秀班主任等榮譽稱號的,分別獎勵個人5萬元、3萬元、5000元;獲得鎮“雙十佳教師”稱號的,獎勵個人1000元;獲得“常平鎮優秀校長”(按20%比例)“常平鎮優秀園長”(按15%比例)稱號的,獎勵個人1000元。獲得“常平優秀教師(含優秀班主任)”稱號的,獎勵個人500元。 *
8、被評為市教學能手,評選當年獎勵個人2000元。(含常中高中部、東莞市電子商貿學校) *
9、設立“敬業樂教獎”。在常平鎮內學校(幼兒園)從教累計滿25年、30年、35年、40年的在職教師,頒發“敬業樂教”銀獎、金獎、水晶獎、鉆石獎,一次性分別發放獎金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含常中高中部、東莞市電子商貿學校) *
10、在2018年—2020年期間設普通高考達標獎、常平英才培育獎。 普通高考達標獎。在當年高考中,常平中學本科上線指標、??粕暇€指標任務分別達到其與東莞市教育局商定的目標人數的,每完成或超出一項獎10萬元,兩項指標任務均完成,則共獎勵20萬元。 常平英才培育獎。在常平中學當年高考中,戶籍為常平鎮的學生,按照上本科線獎2000元/人的標準獎勵常平中學。 *
11、在2018年—2020年期間,東莞市電子商貿學校常平戶籍畢業生參加高職類普通高考考上省線人數的,按每生1000元的標準獎勵學校。本項獎金100000元封頂。 *
12、技能考證獎。 在2018年—2020年期間,東莞市電子商貿學校常平戶籍學生在校期間取得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能證書的,按每生每證500元的標準獎勵學校,本項獎金100000封頂。 *
13、在2018年—2020年期間,在常平就讀的常平戶籍初中畢業生(含民辦學校),錄取進入東莞中學、東華高級中學公辦班的正取生,達到本年度中考東莞戶籍生人數*1.5%的人數為達標,每超1人按照5000元/人的標準獎勵學校;錄取進入東莞一中、實驗中學、高級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東莞外國語學校的正取生,達到本年度中考東莞戶籍生人數*10%的人數為達標,每超1人按照3000元/人的標準獎勵學校。中考超市平均分獎勵,獎勵標準為:初三參加中考總人數*10元/分。 *
14、鎮辦小學畢業質量考核單科合格率、優秀率同時達到或超過鎮平均水平,按每科2000元獎勵學校;三科合格率、優秀率同時達到或超過鎮辦小學平均水平,按每科3000元獎勵學校,同時達到不重復單科獎。 *
15、民辦小學參加畢業質量考核,單科達到或超過鎮民辦學校平均水平,按每科2000元獎勵學校。 *
16、教育科研課題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立項,按市級規劃課題3000元/個,市級專項課題(招標課題、精品課題、名師課題等)、省級課題5000元/個,省級重點課題、國家級課題8000元/個的標準,獎勵課題組所在學?;蛴變簣@作為科研經費。接受科研經費獎勵的學?;蛴變簣@,必須督促課題組切實開展研究,按照計劃結題并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的鑒定驗收,未能驗收或驗收不通過的將收回獎金。(含常中高中部、東莞市電子商貿學校) *
17、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省級以上需由下級教育行政部門選送)評比(審)中,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的教育科研課題的研究成果,獲市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課題組1.5萬元、1萬元、8000元;獲省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課題組2萬元、1.5萬元、1萬元;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課題組3萬元、2萬元、1.5萬元。達到本條規定獎勵條件的,只計發其中標準最高一項的獎金。(含常中高中部、東莞市電子商貿學校) *
18、普通高考成績優異的常平戶籍生、成績優異的應屆大學畢業常平戶籍生,按下列方法獎勵: (一)被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香港大學錄取的正取應屆本科生(含自主招生),被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香港大學等錄取的正取應屆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含保送生、免試推薦生;在職考研者除外),獎勵個人10萬元。 (二)被國家“985工程”高等院校及香港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等(專指這四所學校的香港校區)錄取為正取本科生、正取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獎勵個人1萬元;被國家“211工程”高等院校錄取為正取本科生、正取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獎勵個人5000元;被國家“雙一流”大學錄取為正取本科生,獎勵個人5000元(注:如院校類型重復,就高不就低獎勵)。 (注:同一層次的學歷不重復予以獎勵;以當年錄取通知書為準;獎勵范圍不含以上學校分校。) *
19、本鎮兩間公辦初中中考成績優異的學生,給予獎勵:中考成績超市平均分100分以上的學生,給予價值約300元的獎品獎勵。 *
20、每年7月底前,鎮內學校、幼兒園要將本單位本學年度的獎教獎學情況以及有關證明材料,報送鎮教育局會同財政分局匯總初審后,報鎮黨委政府聯席會議審定。 *
21、優秀學子獎金在每年8月下旬發放,其它獎金在每年教師節發放。 *
22、各學校(幼兒園)獎教獲獎情況須在全校(幼兒園)公示。 *
23、本辦法由常平鎮人民政府授權鎮教育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