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常平鎮義務教育階段特殊群體子女入學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公開征求意見
征集單位:常平鎮征集時間:2018-02-08至 2018-02-28
1、本辦法所指的入學指標僅限于常平鎮行政區域內公辦初中、小學以及享受政府補貼的民辦學位范圍。 *
2、本辦法主要是解決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制入學政策規定以外的企業人才子女和符合鎮優惠政策人員子女初中、小學起始年級入學問題。 *
3、本辦法適用對象。 (一)在我鎮投資的大型企業高層管理和部分業務技術骨干人員子女; (二)在我鎮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或研發機構高層管理人員子女; (三)在我鎮投資的獲得名牌名標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子女; (四)在我鎮投資的納稅大戶(房地產企業除外)的高層管理人員子女; (五)在我鎮自主創業或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優秀人才子女; (六)符合鎮入學優惠政策的人員子女; (七)“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員工子女。 *
4、鎮教育局應將符合第三條規定的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蛳硎苷a貼的民辦學位所在民辦學校納入教育工作計劃,指導和督促相關初中、小學認真做好其接收入學工作。 *
5、非本鎮戶籍類特殊群體界定及處理辦法。 (一)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鎮戶籍,一直在本鎮生活、工作,小孩未在本鎮入戶或未入戶的適齡兒童,提交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離異提交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法庭判決書;以下有關于婚姻狀況的證明同此。),申請人的出生證或合法部門的親子鑒定原件和復印件、居住證明等證明材料,證明該小孩確系本鎮戶籍人群所生子女,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鎮教育局統籌安排。(注:隨遷子女入學按當年市、鎮相關政策解決。) (二)戶籍不在我鎮的,中央、省屬駐我鎮單位的在編在職干部職工的適齡子女,以及在我鎮機關事業單位服務的非本鎮戶籍在編在職干部職工的適齡子女,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居住證明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特殊群體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中央、省屬駐本鎮及機關事業單位)》(詳見附件4),單位安排專人負責,于當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有關材料,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 *
6、非本鎮戶籍類特殊群體界定及處理辦法。(三)祖籍是常平鎮,移居香港、澳門,一直在我鎮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適齡子女,提交申請人家庭戶籍證明(舊戶口本或舊身份證等)、小孩出生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以及原籍常平等證明材料,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鎮教育局統籌安排。 (四)本市戶籍但非本鎮戶籍的適齡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我鎮工作或經商滿三年及以上,且在我鎮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地,提交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繳納社保三年及以上等證明材料,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鎮教育局視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
7、優秀人才類特殊群體的界定及處理辦法。 符合以下條件中任一條的人員納入優秀人才范疇: (一)在我鎮自主創業或在企事業單位工作,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含)以上學歷的人員適齡子女; (二)具有高級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含)以上的人員適齡子女;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具有中級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適齡子女;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效《東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證證》,并在本鎮工作的隨遷子女; (五)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屬于廣東省人才引進簽發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3年及以上)并在本鎮工作及居住的隨遷子女; (六)父母雙方或一方獲得東莞市委、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并在本鎮工作及居住的隨遷子女; (七)父母雙方或一方在駐莞部隊服役期間被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本鎮連續工作滿1年,并在本鎮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1年的隨遷子女。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提交申請人父母工商營業執照或所在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申請人家庭戶口本、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居住證明等證明材料,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鎮教育局統籌安排。 *
8、企業類特殊群體的界定及處理辦法。 (一)上市公司。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且公司總部設在常平鎮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業務技術骨干人員子女,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不受限制。在新三板上市且公司總部設在常平的企業,每家給予1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由所在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企業類)》(詳見附件2),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按核定指標數對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進行核實登記,安排專人聯絡協調,于當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數據。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 *
9、(接上)(二)大型企業。凡在我鎮登記注冊的企業,上一年度出口總額超2000萬美元(含)或企業年度工業總產值超2億元人民幣(含)的納入大型企業范疇。符合此條件的企業,由所在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企業類)》(詳見附件2),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按核定指標數對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進行核實登記,安排專人聯絡協調,于當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數據。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指標分配如下: *
10、(接上)1.按出口總額分配為: (1)企業上一年度出口總額達2000萬美元(含)以上3000萬美元以下的給予該企業1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2)企業上一年度出口總額達3000萬美元(含)以上5000萬美元以下的給予該企業2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3)企業上一年度出口總額達5000萬美元(含)以上的給予該企業3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
11、(接上)2.按工業總產值分配為: (1)企業上一年度工業總產值達2億元人民幣(含)以上3億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1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2)企業上一年度工業總產值達3億元人民幣(含)以上5億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2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3)企業上一年度工業總產值達5億元人民幣(含)以上10億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3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4)企業上一年度工業總產值達1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20億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4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5)企業上一年度工業總產值達2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的給予該企業5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
12、(接上)(三)納稅大戶。凡在我鎮登記注冊的所有企業,上一年度國地稅納稅總額(國稅納稅額按稅款入庫期口徑統計,不包括海關代征和免抵調庫稅額)達3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納入納稅大戶范疇(房地產企業除外),在每年6月1日前由地稅分局、國稅分局將符合此項條件的企業進行統計并分別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符合此條件的企業,由所在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企業類)》(詳見附件2),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按核定指標數對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進行核實登記,安排專人聯絡協調,于當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數據。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指標分配如下: *
13、(接上)1.企業上一年度國地稅納稅總額(國稅納稅額按稅款入庫期口徑統計,不包括海關代征和免抵調庫稅額,以下相同。)達3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5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1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2.企業上一年度國地稅納稅總額達5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2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3.企業上一年度國地稅納稅總額達1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2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3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4.企業上一年度國地稅納稅總額達2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4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
14、(接上)5.企業上一年度國地稅納稅總額達5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給予該企業5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6.企業上一年度國地稅納稅總額達1億元人民幣(含)以上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業務技術骨干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虬才旁诿褶k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不受限制; *
15、(接上)(四)高新技術企業或研發機構。凡在我鎮落戶的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在有效期內,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為省級以上研發機構(包括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中心或重點實驗室的企業),每家給予1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入學指標。由所在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企業類)》(詳見附件2),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按核定指標數對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進行核實登記,安排專人聯絡協調,于每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數據和相關資料。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 *
16、(接上)(五)名牌名標企業。在我鎮落戶的所有企業,凡獲得國家、省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稱號的,每家給予2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由所在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企業類)》(詳見附件2),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按核定指標數對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進行核實登記,安排專人聯絡協調,于每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數據和相關資料。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 *
17、(接上)(六)科技企業孵化器。被評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每家給予2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被評為國家企業孵化器培育單位的,每家給予1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由所在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企業類)》(詳見附件2),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對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進行核實登記,安排專人聯絡協調,于每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數據和相關資料。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 *
18、(接上)(七)重點項目等。上一年度超額完成市節能考核的企業、被市認定為“機器換人”應用先進企業、重大建設項目及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每家(個)給予1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由所在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企業類)》(詳見附件2),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對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進行核實登記,安排專人聯絡協調,于每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數據和相關資料。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 *
19、(接上)(八)給予每個村2個公辦學校入學指標。用于各村解決對本村有較大貢獻的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入學問題。經村“兩委”研究確定名單后,由所在企業(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村企業)》(詳見附件3),各村安排專人負責進行材料核實登記,于每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交適齡入學人員的相關資料。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 以上八種類型,企業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類型進行申請,不能多類型重復申請。鎮教育局在每年6月底之前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含村)人才名單及其工作企業名稱、職務、社保繳納年限、小孩的信息向社會公示7天,接受社會的監督。 *
20、“倍增計劃”企業類特殊群體的處理辦法。 (一)市試點企業入學指標。鎮教育局按照市試點企業營銷規模的三個檔次,每年分別給予每家企業6個、4個和2個公辦義務教育入學指標,試點企業已享有子女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入學指標的,數量在原有基礎上翻一倍配置。 (二)鎮試點企業入學指標。根據鎮試點企業的不同條件分別給予公辦義務教育入學指標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指標。即:已納入《2018年常平鎮義務教育階段特殊群體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中享受1-8類企業特殊群體優惠政策的試點企業不再另外增加入學指標;未納入《2018年常平鎮義務教育階段特殊群體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中享受鎮企業類特殊群體優惠政策的試點企業,每個企業給予1個公辦學位或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由政府給予學位補貼的入學指標。 *
21、(接上)以上申請人需提請由所在單位出具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申請人的家庭戶口本、結婚證、小孩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在該企業繳納社保三個月或以上,與所在試點企業簽訂2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東莞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繳納社保一個月或以上,與所在試點企業簽訂2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常平鎮“倍增計劃”試點企業繳納社保三個月或以上,與所在試點企業簽訂2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并填寫《2018年常平鎮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適用于企業類)》(詳見附件2),由鎮經科信局、商務局對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子女進行核實登記,安排專人聯絡協調,于每年6月20日前向鎮教育局提供適齡入學人員數據和相關資料。由鎮教育局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安排入學。 *
22、學位安排順序:符合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人員,原則上第一批次優先解決;符合第七條規定范圍內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類人員及第八條范圍人員,視剩余學位情況,納入第二批次解決。若剩余學位在同一批次內不能完全滿足需求的,第七條(二)、(三)類按條款內規定標準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第七條(四)、(五)類按設立或獲得年限時間長短順序安排。 *
23、以上入學指標包含《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東莞市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
的通知》(東府辦〔2016〕37號)規定的入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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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年滿6周歲(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義務階段學校不實行留級制度,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在讀生不能申請重讀生或留級。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或在民辦學校就讀享受政府民辦學位補貼的隨遷子女,學段結束后再升讀公辦初中或享受政府民辦學位補貼的民辦學校,需重新申請。 *
25、本辦法中要求提供的證件、證書及相關材料必須為真實有效的,以企業名義申請的,由企業把好審核關;以村名義申請的,由村把好審核關;以個人名義申請的,由個人承諾材料的真實性,一經發現偽造,將取消申請資格,并且3年內不予受理該企業或個人的特殊群體入學申請。入學后被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隨遷子女,允許其完成該學期的學業,學期結束后,終止其就讀公辦學?;蛳硎苷褶k學位補貼的資格。 *
26、受理時間從當年6月1日起至6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
27、本辦法由鎮教育局負責解釋。不屬于本辦法所述類型的申請人,登記后提交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決定。本辦法依據政策性文件以當年頒發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