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保護集體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持續發展,根據《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東府〔2018〕40號)的規定,制定本細則。常平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草擬了《常平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細則》?,F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示期間,如有相關意見或建議,請將其發送至鎮“農資辦”郵箱反映情況。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反映的具體事項及相關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公示期: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