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確保農村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防止集體資產流失,根據《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莞市農村干部違反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責任追究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細則。常平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草擬了《常平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管理實施細則》?,F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示期間,如有相關意見或建議,請將其發送至鎮“農資辦”郵箱反映情況。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反映的具體事項及相關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公示期: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