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全面清理涉企涉民辦事證明文件“兜底規定”的工作部署。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鎮政府對設定了證明事項“兜底規定”的規范性文件開展了專項清理工作,并清查出設定“兜底規定”的規范性文件共5份。據此,鎮政府起草了《常平鎮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有關規范性文件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減輕群眾的“證明負擔”。
現就《決定》的內容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3日。社會公眾提出建議和意見的,請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將意見遞交至東莞市常平鎮中元街61號東莞市司法局常平分局,或發送至以下郵箱:136304328@qq.com。
提交意見請留下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以便作進一步聯系。
特此公告。
東莞市司法局常平分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