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茶山歷史悠久,《東莞縣志》、《茶山鄉志》,均謂于梁武帝時(503—515),僧人建雁塔寺于鐵爐嶺,沿山種茶而得名。
元代前,茶山隸屬文順鄉,屬京山司管轄,未立寨。
明朝天順五年(1461),茶山立寨。
明清時期,茶山隸屬文順鄉,歸京山司管轄。
民國二十年(1931),廣東省省長陳濟棠,下令以縣為單位,推行地方自治。當時東莞縣分為十一個區,茶山屬第六區。
民國二十七年(1938),茶山屬半淪陷區。當時日偽辦公地點設在京山的帝相廟(大帝廟),日偽鄉一級的政權機構稱“維持會”,首要人物稱“維持會長”。
民國三十四年(1945)九月,日寇投降,全縣將十一個區裁并為六個區,茶山屬第二區(石龍)所轄為茶山鄉。
1949年10月17日,東莞縣解放。1949年10月17日至1953年1月土地改革復查前,東莞縣劃分為九個農村行政區,分別稱為一、二、三...九區。茶山屬第五區。
1953年1月至3月間開展土地改革復查工作過程中,東莞縣將原有九個農村行政區域劃分為15個行政區域,分別稱為一、二、三…十五區。茶山屬第二區。
1955年9月,東莞縣各區將原來數目字稱呼改為用地名稱呼,二區為石龍區。
1957年3月,東莞縣開始開展撤區并大鄉工作,12月26日完成,成立37個大鄉,石龍區合并后大鄉名稱為石龍、茶山,茶山大鄉成立。
1958年3月,東莞縣將37個大鄉合并為30個大鄉,洗沙大鄉并入石碣大鄉、茶山大鄉、樟村大鄉。
1958年9月20日,東莞縣根據上級指示,將30個大鄉合并為13個人民公社,石龍鎮、石碣大鄉、茶山大鄉合并為石龍人民公社。
1959年5月30日,石龍人民公社分為石龍鄉人民公社和石龍鎮人民公社。
1959年6月29日,東莞縣在原來13個人民公社基礎上分出6個農村人民公社,茶山人民公社從石龍鄉人民公社分出。
1983年9月,東莞縣根據上級精神,撤銷人民公社建制,設立鎮、區建制,茶山人民公社變為茶山區。
1985年9月,東莞撤縣建市(縣級市)。
1987年4月,東莞市撤銷區建制,設立鎮建制,茶山區變為茶山鎮。
1988年1月7日,東莞市升格為地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