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鎮推動經濟穩增長若干工作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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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廣東省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粵府〔2022〕51號)、《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和困難行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東府〔2022〕25號)等文件精神,加強統籌協調力度,以更加堅決有力的舉措,以實際行動推動全鎮經濟穩定增長,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統籌人財物各類資源 (一)落實好新一輪穩增長專項資金。按照市紓困救助專項資金有關工作要求,抓緊做好鎮內資金籌集和預算調整工作。全面落實助企紓困各項政策,加強對企宣講,推動政策精準直達企業,穩住市場信心。(責任單位:鎮財政分局、鎮各有關單位) (二)全力優化企業服務。繼續落實鎮領導掛點服務企業“一對一”“直通車”機制。深入落實企業走訪督導,全方位下沉企業,貼心為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用工、物資、融資等“堵點”“卡點”問題,以穩定企業對疫情影響的預期,增強企業抓訂單、拓市場的信心。鎮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配合,迅速出臺貫徹落實本措施的細化指引,及時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堵點問題。要強化責任擔當,明確責任、明確分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鎮各有關單位) (三)大力統籌自然資源和行政資源。大力統籌土地資源,拓展產業發展空間,為優質企業提供用地。同時,用地指標、環保排放指標、能耗指標以及用水用電用氣指標等,優先支持經濟穩增長項目。各政務服務審批部門要解放思想、強化擔當,簡化程序、加快審批,加速前期工作進度,全力服務和支持穩增長工作大局。(責任單位:鎮自然資源分局、鎮土統辦、鎮規劃管理所、鎮投資促進中心、鎮政務服務中心) 二、全力穩工業增長 (四)千方百計穩住重點企業和產業鏈。制定企業“白名單”,以重點企業為核心繼續推進“雙統籌”工作,從嚴從緊從細做好企業疫情防控工作,通過“一企一策”“一廠一案”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全面保障企業安全有序生產。一旦有本土疫情發生,非封控區內未發生疫情的企業,確需停工、停產、停運的,由鎮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批準。全面落實分區分類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對涉疫地區的重點企業供應鏈按照輕重緩急、由主到次的原則,實施“一鏈一策”,確保符合防疫要求,確保防疫安全的重點企業供應鏈穩定?;浉坳懧房诎度刖晨缇池涍\車輛配額優先向重點企業及其供應鏈企業傾斜。(責任單位:鎮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鎮經濟發展局、鎮交通運輸分局、各社區、集團公司) (五)順暢增資擴產直通車服務機制。經遴選納入的增資擴產重點項目,原則上限期6個月內完成選址簽約。增資擴產項目的準入標準可按招引新項目的財政貢獻基準線80%執行,符合條件的傳統優勢產業項目、出口導向型項目可按60%執行。強化用地保障,優先推薦增資擴產重點項目納入市重大項目管理,用地指標應保盡保。支持企業原地增資、零地增容,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增資擴產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購置廠房的,協助企業按每平方米60元向市申請購置費補貼,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360萬元。(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鎮自然資源分局、鎮規劃所、鎮投資促進中心) (六)鼓勵工業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支持企業積極申報各級產業升級項目。對獲得國家和省市認定為企業技術中心的項目、獲得市工信局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獲得市認定為總部企業的項目,按照《長安鎮加快打造新動能推動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 三、全力穩投資建設 (七)加強重大項目全流程服務。建立重大項目全鏈條跟蹤服務保障機制,銜接好項目招引與項目落地,協同做好供地、審批、建設、驗收等環節的服務指導,推動重大產業項目在取得用地指標1年內動工建設。建立鎮領導掛帥調度督導重大項目機制,加強10億元以上重大項目調度,推動項目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開通重大項目事項報批“優先辦理通道”,鎮相關部門在方案審查、質量監督等重要環節提前介入,指導項目建設單位加快開工建設。(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鎮自然資源分局、鎮生態環境分局、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鎮投資促進中心、鎮政務服務中心) (八)加強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對計劃年內開工建設的重大項目,優先保障項目用地用林指標需求,支持重大項目“帶設計方案出讓”,實現“拿地即開工”。積極申請重大產業項目所需排污總量指標在市級總量儲備庫中予以保障。實施項目能耗統籌,推動能源要素向單位能耗低、產出效益高的重大產業項目傾斜。開通市重大項目融資快速通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獲得信貸資金支持。加快2022年鎮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進度。(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鎮財政分局、鎮自然資源分局、鎮生態環境分局、鎮投資促進中心、鎮農林水務局) (九)推動未動工項目加快建設。梳理產業、交通、醫療教育、城市更新、水利電網、房地產等項目庫,實行掛圖作戰。提速推進未開工項目前期工作,全力加快項目方案設計、用地手續辦理,盡快推動一批條件成熟的項目動工建設。積極推進專項債項目建設,加快專項債券使用進度。(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鎮自然資源分局、鎮財政分局、鎮城市更新中心、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鎮水務運營中心、鎮交委辦、長安供電局) 四、全力穩消費復蘇 (十)精準力推“樂購東莞·歡樂長安”。安排500萬元財政資金,統籌開展“樂購東莞·歡樂長安”活動。圍繞5G、手機、汽車、餐飲消費等重點行業,“六一節、端午節、七夕、中秋節、國慶節、雙11”等重要節慶和熱點節日,通過發放消費優惠券,舉辦主題促消費活動,活躍消費氛圍,撬動更多社會消費。(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 (十一)加力推動批發零售、住餐等產業復蘇。支持批零住餐行業重點企業穩定發展,對銷售額(營業額)同比2021年的增量部分,對2022年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統計名錄的批零住餐企業、個體工商戶,組織其申請市級資金獎勵。要以“樂購長安”發放消費券為引導,鼓勵全鎮住宿、餐飲、零售等商貿企業參與促消費活動,支持重點商圈聯合舉辦FUN玩露營美食節、聚惠汽車嘉年華等主題消費節,帶動批發零售、住餐文旅、汽車等產業消費。鎮總工會要創新工作思路,引導各級工會按規定用好工會經費,組織文旅、休閑等消費普惠活動。(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鎮總工會) 五、全力穩外貿發展 (十二)加強企業跨境運輸服務。推動企業充分使用合適的進出口模式,水、陸、空合理結合進行貨物進出口。協助企業申請陸路跨境運輸車輛運輸補貼。指導和協調企業“陸改水”的接駁,由市鎮兩級資金對東莞企業使用跨境運輸“陸路改水運”方式的貨物,給予進出口收發貨人或訂艙人每噸貨物50元補貼。(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 (十三)支持企業積極開拓市場。對獲得市促進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包括拓展內銷市場和大項目投資),按市資助金額1:0.5的比例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支持不超過100萬元。充分用好電子商務專項資金,發揮電商協會服務職能,大力推進長安1688產業帶(內貿電商平臺)、阿里巴巴國際站(跨境電商平臺)項目,打造直播帶貨基地,著重發展跨境電商,推進直播電商模式。(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 (十四)穩妥有序開展展會工作。重點籌備舉辦好10月“長展會”。對注冊地在我鎮、擁有自主品牌或商標的企業獨立參加境內外專業展會(具體展會目錄以鎮經濟發展局公示為準)按一定比例給予展位補貼。對總部注冊地在我鎮的工業類行業協會舉辦工業類展會,或組團到境內外專業展會參展,以整體特裝形象推廣我鎮電子信息、機械五金模具、五金飾品、智能視覺等特色產業的按照《長安鎮加快打造新動能推動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 六、全力保市場主體 (十五)全面落實國務院33條等一攬子扶企政策。及時收集整理國家、省、市的最新扶企惠企政策,掌握政策動向,做好減稅降費、社保、租金減免等政策兌現,落實相關扶企政策,幫助企業穩定生產經營。(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 (十六)降低企業稅負負擔。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部分稅費政策,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在原來3個月的基礎上繼續延長6個月;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為6個月。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2022年4月起一次性退回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及制造業等六大行業存量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月退回增量留抵稅額。降低小微企業稅負,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和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和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擴大“六稅兩費”減征范圍,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依法合理給予減免。(責任單位:鎮財政分局、鎮稅務分局) (十七)減輕經營主體租金負擔。對于2022年6月1日前承租鎮屬行政事業單位及鎮屬企業自有物業并簽訂租賃合同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予以減免3個月租金(免租期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租賃合同到期的,免租期以合同到期時間為準)。如已繳交免租期內租金的,順延減免。倡導村(社區)集體物業對承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適當減免租金,或允許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并免收滯納金。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減免租金月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責任單位:鎮資產辦、鎮農林水務局、鎮財政分局、鎮稅務分局、各社區、集團公司) (十八)落實金融扶持政策。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碳減排支持工具、風險補償金等政策工具,促進信貸資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等領域。鼓勵企業或組織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幫助企業申請市級知識產權金融資助項目,對獲得市資助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或組織,研究制定鎮級配套獎勵辦法。引導轄內銀行積極與企業對接,縮短企業貸款審批流程,助推企業盡快獲批貸款。(責任單位:鎮投資促進中心、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鎮經濟發展局) (十九)保障經營主體用能要素。深入推動客戶側需求響應與有序用電工作銜接,精準做好“迎峰度夏”工業企業保供、限電名單,結合省市下達有序用電指標,做好有序用電安排,在“保民生、保公共服務、保社會穩定、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企業電力供應。落實國家電價改革政策,做好市場化交易及代理購電結算工作,引導企業充分用好峰谷電價等政策紅利,降低用電成本。(責任單位:鎮經濟發展局、長安供電局) 七、全力保就業穩定 (二十)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1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且生產經營活動符合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等條件的市場主體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參保職工不超過30人的企業裁員率可放寬至20%)。其中,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責任單位: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分局) (二十一)減免和緩繳社會保險費。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其中失業保險基準費率延續按1%實施,繼續實施浮動費率政策;工傷保險在執行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的基礎上,統一階段性下調單位繳費費率20%。對全鎮餐飲、零售、旅游企業申請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可按規定予以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2022年4月至12月,階段性降低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繳費費率至0.5%。(責任單位: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分局) (二十二)加強就業服務。強化勞動力供需對接。利用“就莞用”一體化平臺,促進就業供需精準對接,加快建設鎮級“就莞用”廣場。加強精準就業幫扶。深入實施“莞邑啟航逐夢灣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計劃,確保全鎮2022屆未就業畢業生100%實名登記、100%聯系、100%服務。加快推動技能人才之都2.0版“1+8”系列政策實施,持續提升再就業能力,爭取全年完成“粵菜師傅”培訓86人次、“廣東技工”培訓4214人次、“南粵家政”培訓860人次。(責任單位: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分局) 八、全力保民生兜底 (二十三)加強對困難群眾、困難家庭的幫扶。強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及時足額發放低保救助金、特困供養金等各項社會救助資金。充分利用“雙百”社工力量,村(社區)干部扎根基層一線的優勢,通過入戶走訪,主動發現困難群眾,對標政策適時實施對應的救助。(責任單位:鎮公共服務辦) (二十四)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認真落實國務院36條防控措施,牢牢守住常態化防控各道關口,加快提升預警預判、應急處置能力,充實集中隔離場所、抗原檢測試劑、核酸檢測能力、轉運車輛等方面的儲備,緊盯重點場所,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反彈底線。做好口岸、交通樞紐、冷鏈運輸等重點行業“應檢盡檢”重點人群的核酸檢測工作,對于快遞外賣、餐飲等面向公眾的特定服務場所和“暴露性”服務行業的一線工作人員,開展核酸檢測抽樣。對服務業從業人員等重點人群開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確保目標人群“應接盡接”。提升精準識別能力,各社區一旦發生疫情,科學精準、快速果斷處置,用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責任單位:鎮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各社區、集團公司) (二十五)抓好安全生產、防汛度汛等工作。各部門要強化底線思維,保持“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嚴格落實全國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15項工作措施,始終保持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高壓態勢。要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落實嚴防死守工作措施,切實遏制生產安全事故。要結合夏季汛期特點嚴格落實三防責任,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生。(責任單位:鎮應急管理分局、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部門) (二十六)政府堅持過緊日子。在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的基礎上,嚴格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壓減一般性支出,停止追加非必需預算支出,持續優化政府支出結構,擠出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加快恢復,穩住經濟發展基本盤,做到有保有壓,更好節用裕民。(責任單位:鎮財政分局)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出臺的各項支持政策。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實施期間,如國家和省、市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執行。 長安鎮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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