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對《長安鎮集體經濟組織公開選取前期服務商操作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規范和指導我鎮集體經濟組織實施城市更新項目,理順城市更新項目前期土地整備及公開招引的相關工作流程,在城市更新過程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使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根據《東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東府〔2018〕40號)、《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深化改革全力推進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質的意見〉的通知》(東府〔2018〕102號)、《東莞市城市更新單一主體掛牌招商操作規范(試行)》(東府辦〔2019〕29號)及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F將《長安鎮集體經濟組織公開選取前期服務商操作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請于2019年6月26日前,將意見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反饋給我們。提交意見請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作進一步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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