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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13:34:18 -
來源: 本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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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瑞士自貿協定項下優惠原產地證書注意事項 1.證書不得涂改及疊印。 2.證書項目之間不得留空,每項內容之前必須有項目編號。 3.商品描述必須符合商業實際。該描述應包含足夠的細節以助于識別商品。 4.填寫項目不得超過50項。 5.本證書應簽發一份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6.若第7欄中貨物符合原產地規則,出口商必須按照下表所示方式申明貨物享受優惠待遇所依據的原產地標準。原產地規則在第三章和附件二中予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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