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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0:12:47 -
來源: 本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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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質條件 (4)近3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2.評價流程 (1) 申請 : 企業按照申報材料列表向我會提交紙質版與電子版材料; 郵箱:ygbsc@ccoicdg.org 備注:請辦理業務前先電話或郵件咨詢。
(1)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具有法人資格,連續1年以上有出口業績;
(2)經營狀況良好,凈資產為正;
(3)所出口商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請參考《中國出口商品品牌評價量化表》;
(2)初審 : 我會7個工作日內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提交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
(3)受理: 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審查材料的完整性與真實性,對符合要求的企業予以受理;
(4)組織評價 : 在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組織專家,參照中國出口商品品牌評價量化表進行評價;
(5)出具評價報告 : 評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生成評價報告,返回至我會,由我會反饋給申報企業;
(6)出具商事證明書 : 收到評價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我會依據評價報告,向通過評價(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上)的企業出具證明書。
注:首次評價未通過的企業可在3個月改進期后再次提交申請材料進行申請,評價流程與首次評價一致。
3、收費
(1)受理申請至出具評價報告階段:企業支付評價服務費人民幣900元。
(2)出具貿促會出口商品品牌證明書階段:評價合格企業需補繳出證服務費人民幣900元。
注:申請企業須先自評,按申報表評分合格者(60分以上)再向貿促會提出申請。首評不合格的,改進期內再次提交申請,仍按首次申請費用收取。
4、聯系方式
電話:0769-22293859
![]() 主辦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東莞市委員會 聯系方式:0769-22113241 0769-22835965 |